申報受控外國企業(CFC)盈餘時,未實現FVPL之評價損益得選擇延後至實現時計算損益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我國自112年起開始施行受控外國企業(下稱CFC)稅制。然而,考量CFC持有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工具(FVPL),其短期損益波動幅度較大且非人為所能操控,爰針對CFC之FVPL未實現評價損益,放寬納稅義務人於計算CFC當年度盈餘時,得選擇遞延認列,俟未來處分或重分類時,再以實現數計入CFC年度盈餘,以完整反映CFC真實損益。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所得適用辦法第7條第1項及第3項規定,營利事業於計算直接持有股份或資本額之CFC當年度盈餘時,針對該CFC所持有之FVPL公允價值變動數,得選擇遞延認列,且一經擇定不得變更,俟實際處分或重分類FVPL時,再將處分或重分類之FVPL調整數(即交易日公允價值減除原始取得成本)計入處分或重分類年度之CFC年度盈餘。
該局舉例說明,甲公司持有CFC之乙公司113年2月1日購買股票1,000萬元,該金融資產被分類為FVPL,而前開金融資產價值於113年12月31日漲至1,200萬元,嗣後於114年3月1日以市價1,500萬元賣出。甲公司倘若選擇遞延至實現時計算FVPL評價損益,則計算CFC乙公司113年度盈餘時可先減除FVPL評價損益200萬元,待114年實際出售該項金融資產時,再行計算FVPL調整數500萬元(即交易日公允價值1,500萬元-取得成本1,000萬元),並計入CFC乙公司114年度盈餘列報甲公司投資收益。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若針對CFC持有之FVPL評價損益,採遞延方式認列,則其全部直接持有之CFC應擇定相同計算方式,且一經擇定不得變更,若未來未採用相同方式計算損益或未依限檢附文件,則自未採用相同方式之年度或未檢附文件所屬年度起10年內不得適用遞延認列FVPL評價損益之規定,且應將CFC已累積調節之損益計入當年度盈餘,請營利事業注意相關規定,以維護自身權益。
欠繳巨額稅款之欠稅人注意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7月1日起公告轄內重大欠稅案件名單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將於今(114)年7月1日上午8時起,於該局網站(網址https://www.ntbsa.gov.tw)公告轄內重大欠稅案件名單,公告期間至今年12月31日止,並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獎勵檢舉公告資訊互為連結。
該局表示,依稅捐稽徵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財政部或經其指定之稅捐稽徵機關,對重大欠稅案件或重大逃漏稅捐案件經確定後,得公告其欠稅人或逃漏稅捐人姓名或名稱與內容。為維護租稅公平,有效防止逃漏稅捐,財政部責由五區國稅局及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每年7月1日公告轄內個人累計欠稅金額逾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及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金額逾5,000萬元之欠稅大戶名單。
南區國稅局本次公告的欠稅人名單,個人部分有47件,欠稅金額合計25億5千餘萬元,其中欠稅最大金額為8億1千餘萬元;營利事業部分有16件,欠稅金額合計20億5千餘萬元,其中欠稅最大金額為4億4千餘萬元,總計公告件數63件,欠稅總金額46億1千餘萬元。
該局呼籲納稅義務人應如期繳納應納之稅捐,逾期未繳者,除額外增加滯納金、利息負擔外,還會遭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甚至被限制出境及公告姓名或名稱,影響個人及企業聲譽。
南區國稅局邀您共賞奼紫嫣紅–吳蕙雯捲紙藝術個展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於114年7月1日至9月25日止,在該局9樓藝文展覽區推出「奼紫嫣紅-吳蕙雯捲紙藝術個展」,誠摯邀請社會大眾蒞臨參觀。
本次展出作者吳蕙雯老師曾任臺灣麵包花與紙黏土推展協會及中華藝術美學協會黏土甜點藝術講師,熱衷手作藝術,在學生時代就創作各種主題的紙雕設計,並學習多元手作媒材以提升創作靈感,機緣巧合下發現捲紙的美,自學捲、編、繞等技巧創作各式各樣美麗圖騰,這次展出作品的主題「奼紫嫣紅」,運用捲紙及繡線的特性,捲出各種花朵展現的姿態與圖騰之美,在棉布之間穿梭,交織成美麗的花朵與生活的溫度。
南區國稅局歡迎對藝術作品有興趣的朋友前來觀賞,共賞難得藝術饗宴之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