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舉辦年終尾牙餐會及抽獎活動支出,應注意列報規定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又值歲末年終之際,不少企業舉辦年終尾牙活動,以慰勞員工過去一年之辛勞,為了炒熱氣氛,準備豐富禮金或禮品進行摸彩活動,而其相關活動成本(費用)及接受往來廠商贊助,其稅務列報規定營利事業不可不知!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舉辦歲末尾牙及抽獎活動,列報相關成本(費用)及所得應注意下列規定:
一、勞動部規定營利事業舉辦歲末尾牙宴請全體員工聚餐,係屬事業主慰勞員工一年來辛苦所舉辦之活動,非一般由職工福利委員會主辦之聚餐活動,不宜動支職工福利金,而應以其他費用列支。
二、營利事業若以自行生產之產品或購入之存貨轉為抽獎活動之禮品,該筆支出已轉列為其他費用,該生產成本或進貨成本不得再重複列報於成本。
三、營利事業收到往來廠商出資認捐尾牙餐費或捐助摸彩品獎項,應列入其他所得,並併入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至於贊助往來廠商尾牙餐費或捐助摸彩品獎項,則應列報為交際費,並應注意不得超過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80條規定之限額規定。
該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辦理尾牙或抽獎活動時,除應注意前開事項,妥善保存餐費及禮品採購等相關支出憑證外,並應列報於正確之會計項目,如有接受往來廠商贊助情形,亦應列為當年度之其他收入,以避免發生漏報所得之情事。
南區國稅局轄區開出1張1,000萬元特別獎、3張200萬元特獎及2張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114年11-12月期統一發票已於115年1月25日開獎,其轄內營業人開立發票中獎計有1張1,000萬元特別獎、3張200萬元特獎及2張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還未對獎的民眾請趕快對獎,幸運兒可能就是您!
南區國稅局說明,特別獎由臺南市新化區全暘五金百貨開出;3張200萬元特獎分別由臺南市安南區速邁樂加油站、永康區中油加油站及屏東縣南州鄉全家便利商店開出;2張100萬元雲端發票專屬獎由臺南市安南區全家便利商店及安定區統一超商開出,民眾僅消費55元至270元就獲得財神爺眷顧,真是超級幸運。該局提醒中獎民眾,領奬期限自115年2月6日至115年5月5日止;如中獎發票係中獎人以手機條碼儲存之雲端發票,且開獎前(不含開獎當日)已於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設定匯款帳戶者,則中獎獎金將直接匯入。
為響應節能減碳,民眾消費已逐漸習慣使用載具儲存雲端發票,南區國稅局進一步鼓勵民眾,以手機下載財政部「統一發票兌獎APP」(下稱兌獎APP)及綁定手機條碼,透過兌獎APP「載具歸戶」功能,將悠遊卡、iCash、一卡通、信用卡、會員卡及跨境電商電子郵件等載具歸戶到手機條碼,日後使用上述載具消費索取的雲端發票,均可在兌獎APP「發票存摺」查詢;至於公用事業帳單,可使用行動支付繳納費用並綁定手機條碼,一樣也能透過兌獎APP查詢。每期統一發票開獎當日,兌獎APP會自動對獎,如有中獎,利用兌獎APP「我要領獎」功能,輸入領獎人資料及領奬帳號即可兌領,且獎金直接入帳,不怕發票遺失或忘記領獎,歡迎民眾多加使用。
